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机构节能
站内检索:
?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局 日期:2018-04-12 15:3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各部门:

  现将《2018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mobile288-365           

2018年4月9日               

 

 

2018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工作要点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省、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一、强化节能目标管理。根据省《2018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精神,要求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耗分别下降2.3%、2.1%、3.5%。同时,根据省定我市约束性指标,结合市本级及各区、县(市)实际,分解确定各地区指标(见附件),纳入相关考核范畴。为确保两项节能目标任务完成,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日常管理,采取扎实有效的技改举措;各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应用,为节能目标管理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支撑。

  二、深化“双创”示范引领。积极做好5家第三批国家级及12家2018年度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指导,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验收。会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持续抓好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18年度创建数量达到15家以上,为下一批省级、国家级创建工作打好基础。以“县县有示范、行行有标杆”为工作目标,确保“十三五”末实现各区、县(市)及机关、学校、医院、场馆四大类别均有国家级示范单位,2018年要明确越城区、嵊州市及场馆类国家级示范创建单位对象。同时,会同水利、建设部门,切实抓好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力争到年底全市机关单位和年用水1万立方米以上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创建比例达到75%以上,驻绍省级事业单位创建比例达到50%以上。

  三、加大节能技改投入。全市公共机构要严格执行新采购的用能设备全部采用节能产品的政府采购要求。对空调、电梯、食堂、信息中心等重点用能设备和部位加装单独的计量表具,准确掌握能耗情况。市本级10家重点用能单位及各区、县(市)2家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完成能源审计,并根据审计情况开展相应的节能技术改造。各级行政中心、高校、医院等用能规模较大的公共机构要因地制宜,积极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及各类新产品新技术,对现有建筑和设备进行改造。积极倡导引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鼓励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逐步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为绿色出行创造条件。同时,要加快推进各区、县(市)行政中心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和改造,确保“十三五”期间完成工作任务。

  四、培育绿色文化氛围。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开展绿色出行、“碳足迹”计算等主题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发展、机关先行”,减少个人工作生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同时,根据《绍兴市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监察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监察工作,帮助分析节能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形成长期自觉的绿色文化氛围。

  五、打造品牌样板工程。各地要积极开展行政中心品牌样板工程打造,以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为抓手,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树立本地节能示范标杆。积极指导、协调各入驻单位落实好日常节能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加强对会议室、公共大厅、走廊等公共场所的节能管理。落实对入驻单位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和通报公示等制度,传导节能管理压力,培育和树立入驻部门干部职工良好的节能意识和明确的管理职责。积极探索能源管理社会化,倡导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LED照明改造、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电动车充电设施、雨水回用系统等具体节能举措及各类节能技术改造。

  六、提升管理能力素质。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设施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培训组织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共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如示范创建、能源审计、能耗统计、节能技改特别是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等。广泛开展工作研究和信息交流,通过组织地区、部门、行业等各领域节能管理工作人员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能力素质和管理水平。

  附件:市本级及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目标


 

  附件

市本级及各区、县(市)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消费总量目标

 

地区

能源消费总量

(吨标煤)

用水总量

(万立方米)

市本级

14845

208

越城区

6657

116

柯桥区

16277

298

上虞区

10004

241

诸暨市

13253

412

嵊州市

7215

197

新昌县

5044

146

合计

73295

1618

 

绍市机管〔2018〕13号++2018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